公务用车工作总结

时间:2025-11-01 13:01:31
公务用车工作总结

公务用车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务用车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务用车工作总结1

一、20xx年工作总结

转眼20xx年即将过去,一年来车辆管理工作在开发区管委会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车辆管理科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团结协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近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鲁办发〔20xx〕4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沂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临办发[20xx]9号),按照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车改组字〔20xx〕1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要求具有重大意义。

截至目前参改的事业单位有区直10个单位,卫生系统4个单位,教育系统8给单位,三街道27个单位。参改公务用车30辆。按照中央、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创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实施、如期完成。

(二)完善智能化监管平台和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有效的促进了行政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开展。20xx年在原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车辆类制度及流程,进一步规范程序,做到按规章办事,按工作程序办事,按职责要求办事。开发区管委会现有市车改办批复公务用车xx辆,其中,调研、接待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行政执法执勤用车8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2辆。目前行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2辆调研、接待用车和1辆机要通讯车辆及1辆应急车辆的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山东省车辆管理平台要求,及时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对车辆进行信息化管理,对15辆公务用车安装GPS定位系统,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实现用车审批、档案管理、费用统计、车辆定位等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投标的公司定点进行维修加油管理。

(三)公务用车市场化管理模式

在公务用车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时,开发区管委会公务用车按照市场化经营模式运营,以租赁的形式向租赁公司租车使用,双方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严格按照一事一租的原则,按月结算。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年审等日常运营维护费用均由租赁负责,保证了车辆管理使用规范有序,提高了效率、节约了经费。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宣传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签订安全岗位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驾驶员的职责,结合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每位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到驾驶人员有思想障碍及时排除,有烦心思想及时开导,确保领导和机关工作用车的安全。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提醒,随时整改,彻底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优化管理制度

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统筹调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等措施。要求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实行定点加油,提倡节约能源。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有效节约燃油及车辆维护等费用。为进一步贯彻改革精神,对公车管理相关制度进行重新修订,满足各机关单位对公务用车的需求,为管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后勤保障。

公务用车工作总结2

一、调整范围

1、包干对象:涉及改革的部门(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包干标准:按照干部职务、岗位和实际工作量发放交通费补贴。

副处职级领导干部:3000元/月

正科职级领导干部:2800元/月;

副科职级领导干部:2400元/月;

正科、副科级协理员:1400元/月;

中层正职:1000元/月;

中层副职:800元/月;

其他在编在岗人员:500元/月;

退养正科、副科级协理员:1000元/月;

其他退养人员:300元/月。

3、执行时间:公务交通费补贴调整从年9月1日起执行。

4、差旅费报支:实行交通费用包干后,不再报支范围内的任何交通费用。到其他地区执行公务活动,必须事先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根据会议通知等材料,经镇长审核签批后方可报销。

(1)因公租用车辆费用的结算。实施车改后,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出席上级规模较大的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调排或租用车辆所需的费用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集体报支。(除党委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外,党政办公室不再调排、租借任何车辆)。

(2)因公使用自备车的补贴结算。实施车改后,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赴市以外地区出差或参加公务活动,经镇领导批准后使用自备车的,按行驶里程和路桥通行费、停车费予以补贴,其中里程补贴按至目的地的往返里程1.30元/公里计算,具体标准参照《镇到临近主要城市里程补贴参照表》执行。工作人员出差返镇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报,结报时填写《镇机关公务用自备车费用报销单》,由党政办审核并经批准后由单位财务予以报销。

(3)因公外出乘坐公交车辆的费用结报。实施车改后,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赴市以外地区出差或参加公务活动,可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往返公交、火车车票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但出租车费用不得报销。

二、特种车辆使用规定。

对配备留用的用于招商引资的商务用车、执法监察车辆和防汛、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等专用车辆,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私用公车,严禁将公车作为上下班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的交通工具。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原则上不使用本单位保留的公车。保留的公车在非工作时间以及无公务活动时,应停放在本单位内部 ……此处隐藏11263个字……,全面贯彻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在算大账、算细账、算对比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社会化和交通费用货币化。在具体改革实践中,把握了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一)界定范围和对象,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我区车改范围确定为全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公、检、法及市垂直领导的单位(含区属医院和区属学校)暂不纳入此范围。对象是参改单位的局级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其他人员)。公务用车改革前,用车的对象主要是局级领导,而公务用车改革后,享受车改补贴的除局级领导外,还包括参改单位局级以下的所有干部、职工。因此,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支持,参与车改,为顺利推进车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确定基本原则,明确实施步骤。

在车改工作中,我们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结果公开”,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4个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二是保证工作需要,不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三是节约财政支出的原则;四是兼顾国家和个人的利益,有利于调动大多数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原则。确定车改基本完成时间在XX年12月31日之前。

(三)深入调查掌握实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全区部门、街道63个参改单位涉及到626辆公车,情况各异,问题多样。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从6月份开始,就对全区车辆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摸底调查。对车辆的购买时间、使用状况、行车里程、费用支出、产权归属、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包括改革范围、原则、补贴标准、车辆处置、纪律规定等在内的《成都市武侯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试行办法》的建议意见。此外,还先后召开了参改单位领导、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听取意见;到部份参改单位听取意见,对车辆使用经费、人员经费进行抽样核算比对。经过反复研究、推敲、修改,最后形成了指导我区车改的指导性文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焦点,也是车改能否成功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在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参考了我市高新、青羊的标准,根据各职级不同岗位,经过认真测算、反复比对、并结合我区的财力建议并报区委、区政府确定:局级正职每月1600元,副职每月1400元,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分别为实职的70%(即调研员1120元,助理调研员980元),科级正职为600元,科级副职500元,主任科员500元,副主任科员450元,一般干部(其他人员)每月也可领取补贴400元。

(五)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依法处置公务用车。

按照武委发[XX]61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所有参改车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拍卖。

参改单位所有车辆经公示后,由本单位车改领导小组确定参改车辆,并报区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车改单位再次公示参改车辆和留用车辆。所有参改车辆经区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汇总后,由区国资办委托成都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432辆车进行了价格认证(估价)。

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由专家、车改领导小组代表(由区委办、区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区国资办等组成)共同组成的招标小组面向社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招标拍卖机构。经过现场谈判,最终确定四川省嘉诚拍卖公司为中标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特邀请了武侯区公证处对招标全过程进行了公证。由区国资办委托中标公司嘉诚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我区参改的432辆公务用车。

拍卖公司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展示、拍卖。分别于XX年12月4日、11、18、25日和XX年5月28日组织实施了五场大型拍卖会,共有五千余人(次)参加竞买。参改的434辆车价格认证中心估价金额1423.04万元,每辆车平均价格为3.28万元。拍卖成交金额1860.244万元,每辆平均价格为4.286万元。

按评估价计算,434辆车共计增值额439.2万元,增值比例为30.86%。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公务用车增强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性,让民众更好地监督政府;专家认为此举增强了政府办事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有利于阳光政府、规范化政府的建设,媒体争相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六)明确交通补贴费使用范围,严明工作纪律。区委、区政府在公务用车改革试行办法中明确了有关纪律规定,区纪委也制定了相关的纪律。一是凡领取了交通补贴费的领导干部从车改方案执行当月起,在市区内的一切公务活动需用交通工具的,其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二是因公出差到成都市各区(市)县以外,需乘火车、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按《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差旅费。区纪委、监察局也制定了相应的《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擅自购买、配备公务用车,一律没收上缴;领取公务交通费的所有人员,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或接受赠车;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找管理服务对象无偿添加油料,获取车辆配件以及报销交通费用等涉及个人的费用;任何单位不准擅自提高或巧立名目变相提高公务交通费的发放标准;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所有干部,不准为节约交通补助费用而延误、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开展。

四、车改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为适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区委、区政府大胆突破传统观念,提出了实施公务用车改革的思路。

(二)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为保证车开工作顺利进行,由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车改工作动员大会,大会宣布了车改试行办法和车改纪律规定。使全区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全区上下形成合力。为保证公车改革的公开、公正、公平,区委、区政府确定将全区参改的车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由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整个车改工作积极、稳定地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我区车改的成功,归功于市纪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业务上的指导。外出学习、考察、带回了先进的可借鉴的经验,在我们具体操作实践过程中,各级领导机关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车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各参改单位的积极配合分不开的。在车改的工作中,尤其是在后期评估、封存期间,正值年底各项工作繁忙时期,各参改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工非常理解、支持配合,使车辆在评估、拍卖阶段能够顺利、正常地进行,在时间短、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保证全区车改工作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五)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车改办同志的辛勤工作。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车改工作中,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车改办同志在困难面前,不畏艰辛,加班加点,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了解每个单位的车辆状况,每辆车的状况,为了弄清一个单位甚至是一辆车的情况,往返几次,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正是有了这支能打硬仗的队伍,才能确保车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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