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汇总8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效,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9月20日,紧紧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中心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员动员、全力以赴,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实现“三个不发生”:纪念活动期间(9月1日~9月5日)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攻坚行动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中不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意外亡人事故。
二、组织
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消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三、检查重点及措施内容
(一)检查重点
⒈经发局:重点检查工业企业;
⒉社会建设管理局: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网吧、游戏厅;
⒊规划建设局:重点检查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和燃气企业;
⒋三产服务业办公室:重点检查加油站、宾馆、饭店等;
⒌卫生所:重点检查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⒍安监局: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⒎派出所、消防中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并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⒏农村工作局:重点检查涉氨企业,督促各村对小微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工作措施及内容
⒈全力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在前阶段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8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要制定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逐级部署到位;8月30日前,消防中队及派出所要分别召开二、三级重点单位例会,部署社会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自我评估;要加强对二、三级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必须全部检查一遍;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区消委会将对各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开展考评;9月10日前,规划建设、社会建设管理、经发、安监、农村工作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解决前期检查遗留的突出问题,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上报工作总结;9月15日前,区消委会将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评,并将专项验收考评情况报区安委会。
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
要把人员密集场所始终作为火灾防控重点,实施严格的执法管控措施,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前期集中检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少年儿童培训机构、医院等重点场所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抓紧落实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8月15日前,还未召开协调会的镇(区)要召开会议,解决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治措施,9月20日前,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隐患整改。
⒊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密集开展夏季消防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户外视频、车载视频、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高频次宣传提示,广泛张贴夏季消防安全宣传画、挂图、标语,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教育部门要注重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活动。在8月25日前,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完成消防宣传“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一次灭火或疏散演练、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活动、悬挂一幅消防标语或宣传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是此次集中攻坚和安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带队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二)严格纪律,强力推进。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严格执行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全力投入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分级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规划建设、社会建设管理、安监等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关停一批严重火灾隐患单位,整改一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的领导同志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区消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区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度予以推进,对安保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活动期间,区消委会办公室要注重活动资料收集,根据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消委会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2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中心校和学校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努力创建班级安全氛围。
二、教育内容安排:
(1)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重中之重的教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每周班队会进行集中教育,平时注意随时提醒,以及做好放学路队的管理,每队路队设立路队长,对该队进行负责管理。
(2)防课间意外的教育:课间提倡文明休息,做游戏应到操场上,不大声喧哗,讲文明话。不玩带危险性游戏,不在教室前、教室内追跑、推搡、打闹、不做有害身体健康的游戏。做广播操,学生排队时,不要拥挤,要有序的做到快静齐。也不在楼道上玩拍球跳绳等体育活动。体育课认真听取老师的要求,注意安全。
(3)防溺水教育:虽然这学期将进入春夏季节,还是比较热,所以仍然 ……此处隐藏8445个字……、勤理发、勤剪指甲。每天要按时、按要求刷牙、漱口。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时间。
(6)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不到不卫生的饭店就餐,不饮用不卫生的水。
(7)学校饮用水按“进校饮用水制度”严格管理。
(8)不断提高眼保健操、间操的质量,增强体质,预防近视。
5、加强法制教育,抓好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1)、学校聘任了法制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与解放派出所配合严抓校园周边的治安,预防校园暴力和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利用法制教育报告会,法制教育课,校园宣传手段(小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周报、电视等)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校。
(3)、不断强化“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的帮教网络,每名领导、党员教师都有帮教对象,开展帮教工作,控制学生辍学,不让学生流入社会,成为安全隐患。
(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每年的4月、10月为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月”,以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主线,突出活动主题,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集中开展教育活动。
1、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出黑板报、班级周报、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主题升旗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2、有效利用安全教育课,向学生传授火灾、爆发传染病等紧急情况时学生的自救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3、通过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安全教育报告会等形式,与社会、家庭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的交通工具(自行车、通勤车等)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六)、加强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建立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集会、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在组织师生集会和户外集体活动时,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活动中要按预案的要求行事,主管领导、班主任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活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班级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非正常伤亡及综合治理案件等重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校在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规章制度、重大活动安全预案、防火安全预案、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各类安全工作活动记实(升旗仪式、班队会、广播、黑板报、安全工作检查记录等)、上级文件等逐年单独装订成册,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工作方案 篇8各科室、村卫生站: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精神和我县《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理顺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职能,规范就医程序,加强对新农合转诊(转院)病人管理,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纵向合作和与上级医疗机构间的联系,合理调节病人流向,引导病人就近就地就医,减轻病人负担,确保基金安全,医院利用职工大会、晨会、组织科室学习,各科室要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工作。
二、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公卫科要组织召开乡村医生会议,认真学习充分熟悉和掌握转诊(转院)相关流程和政策,同时,印制、发放宣传单并签字确认、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参合农民进行广泛宣传,让医务人员和参合农民充分熟悉和掌握转诊(转院)相关流程和政策,方便群众就医。要坚决避免参合农民因不知晓政策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转诊(转院)原则
1、坚持“三首”(即:首院、首科、首诊)制度基础上的逐级转诊(转院)原则。按照依次、逐级的原则进行转诊(转院),参合农民原则上应在本辖区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因条件限制对参合患者无法诊治的,可逐级转往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时由首诊住院医师按实填写《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科主任同意,报院领导签字后(明确由院带班领导签字,如带班领导不在,电话请示由院行政值班签字),方可转往上一级医疗机构就诊。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和跨区(县)转诊(转院)(但县与县之间签定互认合作协议的除外)。
特殊情况下需转往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或家属须在转诊(转院)后三日内向县合管中心申报备案。联系电话0x1-66x77。
2、外出务工和临时居住人员住院申报原则。参合农民凡在县城和县外务工或临时居住期间因病或因探亲、访友等原因在异地住院治疗的,须在入院后三日内电话告知县合管中心登记备案。
3、实行双向转诊原则。上级医疗机构接诊的转诊(转院)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可以转回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恢复性(康复性)治疗。
四、转诊(转院)条件
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原则上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诊医生经检查会诊,如遇不能有效诊治的特殊疾病患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级医疗机构无法确诊的疾病;
2、本级医疗机构不能治疗的疾病;
3、危、重、急病人;
4、住院治疗超过7天(含7天)以上,病情仍未好转或加重的。
五、 转诊(转院)程序
1、 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参合患者在转诊(转院)时,由接诊经治医生按逐级原则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经科主任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签字同意。
2、参合患者携签署好意见的《转诊转院审批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相关诊断检查资料到转往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镇中心卫生院无法处置的急、危重病人直接转县级医疗机构的,由卫生院出具初步诊断证明并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因病情危重需立即转往市级或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先行转诊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凭就诊医疗机构开具的门急诊诊断证明及时到镇合医办补办《转院转诊审批表》,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六、 转诊(转院)纪律要求
1、转诊(转院)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凡转出的病人,必须认真登记备案。
2、要加强医患沟通,病人转诊(转院)应征得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将转诊(转院)的必要性、可能发生的风险、转往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并提供病情摘要,医患沟通情况要记入病历。
3、要密切协作。首诊医疗机构要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并积极协助转入医院做好接诊相关工作;同时转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转院)病人交接工作。转诊(转院)病人交接情况应详细记入各自病历。
4、对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和接诊医生擅自越级或跨区县转诊(转院)的,其所产生的补偿报销费用由转出的经办医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