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这本书发生的背景是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那时候的美国呈现出一片繁荣的虚拟景象。人们崇尚以及向往豪奢的生活,虚荣心极强。但是内心却极为空虚,天天过着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日子。而这本书里面的盖茨比的豪宅其实就是那个时代背景下最真实的写照。每周六,盖茨比的豪宅弦歌不断,充斥着欲望的色彩。人们只懂得享乐,尤其是在盖茨比被别人刺杀后,这些受邀来参加宴会的人纷纷选择躲避,不想与他粘上半点关系。这也是这本书想向我们传递的:人性是经不起敲击的,也是很难去辨别的,唯有在你最需要帮助,挺身而出的才是真正对你好的人。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我”去写的,他在故事中是盖茨比的邻居。同时他也是最靠近故事中主要人物的核心。同时也比较客观地向我们展示了他眼中的盖茨比以及其他人。故事性很强,但是书中存在一些术语有点影响阅读效果,要花一定的力气去将其弄懂。但总体而言,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是盖茨比生前的豪宅的繁荣景象与死后的凄凉的对比形成鲜明的反差。也向我们读者传递出来了一个讯息:人性。有这样一句话:人是三截草,不知哪根好?非常生动地讲述了人性的复杂。真正懂你珍惜你的人,在你成功时选择暂时退出,而在你落魄后,他会第一个站出来为你加油鼓劲。这便是我在书里面学到的精华。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作者菲兹杰拉德的代表作,可当它问世的时候并没有很大影响,沉寂了许久,直到作者死后,它才“了不起”起来,被评论为美国最具匠心的小说。这本翻译过来不足十万字的小说成为经典,自有它的了不起之处。
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纽约,“我”从农村来到城市寻找梦想,在打拼的过程中,与住在自己岛对面的表妹黛颐有了来往,结识了她的丈夫汤姆。“我”的邻居就是盖茨比,他拥有一座豪宅,可他的身世及他钱的来历却无人知道。他整日开办宴会只为吸引黛颐的注意,黛颐年轻时曾爱过盖茨比,可由于当时他的落末,黛颐选择了汤姆。“我”帮助着盖茨比,而他的命运也随之改变······
真个故事都是插叙与顺叙的交织,语言富有情调,整个悲剧之中,又有一点浪漫的氛围。叙述故事就是描写人,人性之中,也正是故事的主旨。在此分析一下主要人物的形象。
黛颐,“我”的远房表妹,是标准的大家闺秀。年轻时与身为稍小的盖茨比坠入爱河。可是盖茨比当时一无所有,出了一身军装,连换洗衣服都没有。黛颐抛弃了他,嫁给了有钱的汤姆。
汤姆是个花花公子,已为人父,却依然在外面沾花惹草。他有个情妇,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却又不放手黛颐,而黛颐为了他的钱,也没有选择离开他。
梅朵是汤姆的情妇,他瞒着丈夫乔治,与汤姆接触。最后由于意外,梅朵被黛颐撞死。乔治早已听得风言风语,可由于软弱,相信了汤姆,开枪打死了盖茨比。
盖茨比是主人公,他通过非法的途径富有起来,只为赢回黛颐的放心,可最终被人杀害。
全文所有人仿佛都有致命的缺点。黛颐势利;汤姆傲慢残忍;梅朵势利刁蛮,连盖茨比也是欺骗他人换来的钱财。可盖茨比又比其他人高尚的多;他执着奋斗,从无名小卒攀到风云人物,且心中只有黛颐一人。可最后,连为他吊唁的人都没有,可谓悲哀。
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道德的自省。
最后,“我”终于看透浮华,重又回到乡村。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
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
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
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 ……此处隐藏9168个字……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带着惋惜和遗憾读完了这本书,因为盖茨比的悲剧似乎是注定了的。
曾经拥有过的美好爱情,因为自己的家境而失去了。当他成为了有钱人,购买了豪宅,每天都举办宴会,仅仅为了能够接触到黛茜,然而就像那个楚国人一样,丢掉的早已被时间冲走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而作者没有让故事那么简单,黛茜结婚了并且生了小孩,但是由于丈夫总在外面拈花惹草,她对丈夫的爱已经消失殆尽。这似乎预示了一点希望,盖茨比没有直接被拒绝,通过种种努力,他终于如愿见到黛茜并吐露衷情,而黛茜似乎也被他所感动,愿意离开丈夫与他在一起。似乎盖茨比终于能够了却多年的愿望了,但是没有想到仅仅是一些指责与流言蜚语,就足以让黛茜改变心意。
失去之后还能重来吗?
或许——虽然我从未听过——或许真的存在这样的事情,失去的仍能重来,但更多的却是两个人都会遇到新的人,新的环境,时间最终改变了一切。过往的事情最好是留作脑海中美好的回忆,非要执着于未得到的美好,结果可能是刻舟求剑——按当时的印象来寻找,早已物是人非了。
盖茨比最大的悲剧并非死于非命,也不是在帮黛茜承担了罪名后黛茜对他却漠不关心,更不是那些世俗之人的流言蜚语,而是他到死也没放下对过往对失去的执着。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的经典之作,这部小说的内容梗概绝大多数读者早已耳熟能详,尤其是在20xx年李奥纳多.迪卡普里奥重新演绎以后,更多的人知道了这部文学名著,认识了盖茨比这个经典文学人物。
在小说开篇的叙述中,读者可以感受到传统经典文学作品中常用的“讲述”和“回顾”手法。作者便借用尼克.卡罗威的视角,告诉读者他要讲述盖茨比的故事,然后娓娓道来。故事中,尼克既是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事件的亲历者。
在尼克的叙述中,盖茨比从一个传说中的来历不明的神秘人物,到慢慢真实的出现在人们面前,进而对他曾经参过军(而且是军官),在牛津接受过教育等等辉煌历史逐一加以验证。他一步一步让本来怀疑他巨额财富来源的尼克相信,他说的话都是真实的,用来证明自己的信物都是真实的。真实在小说中被提升无以伦比的高度,其实它正是作者想要探讨的问题之一。
尼克看到盖茨比的奢华宴会,从各地而来的不明宾客,他们对盖茨比的热情与攀附,其实都是浮华虚幻,因为在盖茨比死后,葬礼上竟然没有一个朋友。
尼克的表妹黛西,五年之后再次见到他时,一头扎进她从来没有穿过的奢华衬衫堆里嚎啕大哭,因为她以前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衬衫。盖茨比用生命替黛西付出代价,但这个“声音充满金前”的女人却逃之夭夭。陌生人的友善是虚幻,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是虚幻,盖茨比挤身上流社会,最终得到的还是一场空。
而对于尼克,他和乔丹的感情也是一场虚幻,那个总是粘着他的女人,转眼就和别的男人订了婚。汤姆和他的情妇玛特尔之间,同样是因金钱而带来的奢靡生活中的一段插曲,玛特尔最后被丈夫囚禁,逃跑时被黛西误撞死,她心中的美梦也同样幻灭了。而盖茨比的父亲,曾经为了不拖累儿子成为大人物而断绝关系,到头来却落得白发人送黑发人,他心中的希望同样化为乌有。
友情、爱情、亲情,所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感情都在美国东部虚幻之地——西卵村、东卵村得到了最极致的表演。在那个经济飞速前进的时期,人们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全部成为了物质的然而却不真实的世界。
盖茨比的美国梦随着他心中最真实的那份爱幻灭了,故事中所有的人也都被剥去了金钱的外衣,再“了不起”的人,也被淹没在追逐金钱的浊浪之中,销声匿迹。或许这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能够成为经典作品的缘由,因为它一次又一次敲响的,正是那让人们心中美梦幻灭的钟声。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作品,是因为它所表达的内涵不会随时代变迁而磨灭。菲茨杰拉德写的绝不是憋脚的三角关系,而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梦想故,两者皆可抛。只有梦想,未必都能实现。正如小说的结尾所写的那样:于是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人生漫漫,复归于无。
有一些作家在用笔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喉咙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炽热的心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生命用有限的生命写作。
如果菲茨杰拉德不属于第四种,至少属于第三种。在那个物欲横流的风气初步席卷苹果城的时候,在那个世界逐渐变得无法被人理解的时候。
幻灭是永恒:尼克第一次接到请帖前往盖茨比家做客的时候,充满幻想,直到人去楼空之后,他依然充满幻想——多年后,幻想上浮融入空气,岁月依旧如刻刀,无解,无痕,鲜血淋淋。
这是90年前的纽约,这是几个世纪的绝响。凯鲁亚克的狂乱,金斯堡的嚎叫:他们的重金属都敲向了同一个起点:菲茨杰拉德。
在后四篇小说中,菲茨杰拉德很细致地刻画了中年危机的情态:《五一节》中穷途末路的戈登是一条线索,在这条线索的两侧,是战争留下的无尽伤痕,思考,废墟。。。。。。人到中年,理想的幻灭和彷徨,生活的艰辛与苦痛,尽在纸上。
《刻花玻璃酒缸》,刻画无限彷徨,几点酸楚:女性对于容颜逝去的无奈,对于社会中某些潜规则的服从,即使在99%的置信区间上有效,依然会留下1%的空隙,致命。伊芙琳儿子的去世更深入了表现了菲茨杰拉德对战争的拷问,咆哮。而在小说里,他并没有证明描摹战争的情状: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与其说伊芙琳死于中年危机,不如说他死于无解的压制,体制,限制,钳制,抑制......
《冬天的梦》,就像胡伦—格雷罗:19岁入选西班牙国家队,意气风发,20出头就带上毕尔巴鄂队长袖标,20岁就参加世界杯,成为了克莱门特那支西班牙国家队中少有的技术型球员。1998年9月5日,与首度为国出战的埃兹奎罗甚至首度被召入国家队的普拉茨一同离去的,是而立之年就冠盖满京华的克莱门特。然后,卡马乔在两年之后终止了毕尔巴鄂8号的国家队之路,那一年,毕尔巴鄂永远的王子不过26岁。克莱门特手下的许多人有这样的悲惨命运:费利佩—米纳姆布雷斯,费雷尔甚至基科。人生,一辆碰碰车,几度正确撞击,几度无解自废,最终化为虚无。多少年后,重新回忆起那段往昔岁月时,德克斯特说,“哎呀,老兄,她(裘迪—琼士)今年才二十七哪。”是啊,胡伦—格雷罗,今年才37呢。
《重访巴比伦》。通天塔,遥不可及:菲茨杰拉德用标题暗示了结局。一连串的误会导致终生误,连锁反应威力不下于氢弹爆炸。虚无,人生本来属于虚无。
与小说中的某些主人公类似,菲茨杰拉德也死于非命。人生得意须尽欢,幻灭才是心属地。和加缪一样,菲茨杰拉德的早逝是损失,是遗憾,于文学,于生命。大概,缺憾也就是一种美吧。